第(2/3)页 “陆总,住建的报备是住建的事,我这边接到的是群众举报。有举报就得查,这是程序。” “冯队长,查可以,但封停需要书面的执法决定书,盖城管局公章,注明法律法规依据和救济途径。你贴封条用的是什么文书?” 冯队长的表情绷了一下,妈的,上岗这么多年,到哪不是一查一个准,这还是第一次碰见问城管要文书的。 “文书我们自然会补!让你停工你就先停工!怎么,你想抗法?” “没有文书,封条无效。”陆明的语气始终平着,不高不低。 冯队长把文件夹合上,夹在腋下,退了半步。 “陆总,我劝你配合一下。查完没问题,自然解封。你硬要施工,后果自负。” “冯队长,我再确认一遍。”陆明举着手机,录像一直没关。 “你今天的执法行为,有没有正式的执法文书?” 冯队长盯着他手里的手机,太阳穴的肌肉动了一下。 “你在录像?” “对。” “你还录上像了……给我……” “公民有权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记录。” 这句话不是陆明说的。 是方瑜说的。 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到的,站在陆明身后两米的位置,黑色套裙,黑框眼镜,手里拿着她那个旧公文包。 “冯队长。”方瑜走上前,从包里抽出一张名片递过去,“正信律师事务所,方瑜。我是云梦投资的法律顾问。” 冯队长接过名片,看了一眼。 方瑜继续说:“你们的执法程序存在三个问题。 第一,城管部门对建筑施工噪音没有直接管辖权,管辖权在生态环境局。 第二,实施行政强制措施,需要出具书面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,你们没有。 第三,粘贴封条属于查封扣押措施,适用《行政强制法》第二十二条,需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。请问,你们城管局长批了吗?” 三个问题,句句踩在程序的刀刃上。 冯队长的脸色暗了一层。 沉默了四五秒,他掏出对讲机,走到执法车旁边,背对着众人按下通话键,声音压得很低。 两分钟后,他走回来。 “今天先这样。”冯队长的语气退了半格,“封条先不撤,我回去跟局里汇报,等正式通知。” “封条必须现在撤。” 方瑜的语气没有任何商量余地,“没有合法文书的封条本身就是违法行为。如果你们不主动撤除,我十分钟之内向城管执法监督热线投诉,同时向县法院申请行政复议。” 冯队长的喉结动了一下。 第(2/3)页